我常对人说,非常兴幸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相信一件事如果仅仅把它当作职业或工作往往失去其魅力,当它是你真正喜欢的事情时,你就会用全部激情去做,就像去爱一个人。如果爱的关系变为习惯,变为义务,变为无可奈何的应酬和例行公事,那爱便已经进入坟墓。
当你喜欢一件事时,你可以从中得到无限的乐趣。热恋中的一个男人恐怕不会抱怨花很多时间将女友送回家而要来回走许多路;一个母亲也不会抱怨她为孩子夜间起来喂奶太辛苦,因为从那里所得到的欢乐大大超过了辛苦的程度。
做导演其实最“辛苦”,从拍摄前的筹备到拍摄过程中每一个镜头的反复推敲,还有繁杂的后期剪辑与录音合成,导演事无巨细都要亲力亲为,没有激情与着迷,根本无法做好此项工作。
有许多朋友过来拍摄现场看热闹,但没到两个钟,就会坚持不住中途离去。其中也包括一些跟片的客户代表。他们不明白我为何还要这样的“辛苦”?因为他们无法体验到我从中的乐趣与满足。
传教士Salomon说过:“没有比一个人在工作中获得愉快更美好了。因为这是他的幸福。”老子好像也说过同样意思的话。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那该多好!